世界貿易組織(WTO)周一做出裁決,稱中國不公平地限制了廣泛用于鋼鐵,鋁和化工產業(yè)的九種原材料的出口,使國內制造商獲得不正當競爭優(yōu)勢。
美國,歐洲和墨西哥之前指稱中國限制了九種廣泛用于鋼鐵,鋁和化工產業(yè)的原材料的出口,通過提高出口關稅,制定出口限額以及嚴格的出口許可證獲取條件等方式造成這九種原材料的出口價格提高,使中國國內的制造商獲得不正當的競爭優(yōu)勢。
新的裁決維持了世界貿易組織對2011年7月的一次判決,并指出中國方面違反了國際貿易準則,本次判決依然對美國,歐洲和墨西哥有利。
世界貿易組織表示,"中國必須馬上降低出口關稅,并解除出口限額,以符合其作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的義務。
新的裁決將會影響到中國的鋁土礦,焦炭,螢石,鎂,錳,碳化硅,金屬硅,黃磷和鋅的出口形勢。
中國方面則稱,相應的出口限制是出于對環(huán)境保護的考慮。
本次裁決源于幾年前, 2009年的6月23日,美國、歐盟正式在WTO框架內向中國提出了貿易爭端請求,說中國對鋁土、焦炭、螢石、鎂、錳、金屬硅、碳化硅、黃磷和鋅種九種原材料采取出口配額、出口關稅以及價格和數量控制,違反了中國2001年加入WTO時的承諾,造成世界其他國家在鋼材、鋁材及其他化學制品的生產和出口中處于劣勢地位。隨后墨西哥也以類似的理由提出了的貿易爭端請求。
此后,按照相關程序,中國與美國、歐盟和墨西哥三方分別于2009年7月份和9月份就原材料出口問題舉行了兩輪建設性磋商。但鑒于通過磋商未能找到共同滿意的解決方案,世界貿易組織于2009年年底決定設立一個專家組,就美國、歐盟和墨西哥三方指控中國限制原材料出口一案進行調查。
經過調查,WTO于2007年7月做出裁決,稱中國不公平地限制了九種原材料的出口,為國內制造商提供保護。
這份裁定使中國原材料出口政策面臨挑戰(zhàn)。雖然本次案件中不涉及稀土產品,但這次歐美國家的舉動得到WTO支持后,很有可能下一個目標就會鎖定稀土。